为保障我校应急状态防疫工作,就以下项目进行省内公开招标,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:2025年医院防疫保健应急服务(含药品及器械耗材)
二、项目编号:2025071901
三、项目概况:
序号 | 货物名称 | 规格型号 | 计量 单位 | 数量 | 预算金额(元) | 交货 时间 | 交货 地点 | 备注 |
1 | 药品及医疗器械 |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| 批 | 1 | 8000 | 以招标人下达任务单为准 | 沈阳市,招标人指定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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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(最高限价): | 8000元 |
说明 | 1.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二次报价,否则视为无效投标。 2.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、运输、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。 3.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、未使用过的产品。 4.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预算,否则视为无效投标。 5.报价方配备的投标品种需齐全,具备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,能够按医院计划要求,提供符合要求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,务必在24小时内运至医院指定地点,急需的品种应0.5小时内运至医院指定地点。 6.甲方临时调整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,总金额应不超过招标金额的15%。 7.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共76个品规,金额约 8000元。 注:请参与投标供货商携公章赴招标现场。 |
四、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供应商须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(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军队单位不考察成立时间)。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,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(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)之间存在近亲属、相互占股等关联的,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近亲属指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。
(四)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。
(五)本项目特定资质及要求:
1.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范围;
2.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,应具备有效期内的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;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,应具备有效期内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3.处方开具及审核: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处方及处方审核资质,对开具处方的合法性及用药合理性等进行审核。
(六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五、招标方式
招标方式:竞争性谈判;
六、报价资料内容(资料进行密封装袋,并在外加盖公章。报价资料正本一份,副本一份)。
1、供应商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2、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3、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。
七、其他要求
1、本项目有二次报价,各供应商报价为分项单价及总价,总价包括所购本次审核服务完成及验收合格后所需的一切费用,总价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(服务单位)。
2、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。
3、成交供应商审核服务验收标准,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质量验收。
八、付款方式及条件:
本项目没有预付款,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,经招标人(采购单位)验收合格,且收到全额发票后进行支付。
九、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
1.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(三证合一)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拍照(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)发到沈阳工程学院(邮箱:252149211@qq.com)处;
2.待审核通过后,即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给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;
3.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:2025年7月14日起至7月18日止(每日9:00-11:00、13:30-15:00北京时间),报名合格供应商可查询邮箱领取招标采购文件。
十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、地点
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:2025年7月19日9:00(北京时间)
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: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(沈阳工程学院校医院301室),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。
十一、采购单位、地址和联系方式
采购单位:沈阳工程学院
地 址: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。
报名联系人:韩老师,报名邮箱252149211@qq.com
联系电话:024-31974338
沈阳工程学院医院 2025年7月14 日